2026年增城区中心区及交通枢纽片区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6-08-10

(招标编号:QY2026-06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增城区中心区及交通枢纽片区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60万元;招标人为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2026年增城区中心区及交通枢纽片区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合同金额用完止,服务期满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方式进行成果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2026年增城区中心区及交通枢纽片区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2026年增城区中心区及交通枢纽片区测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承担测绘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至少须持有符合要求的测绘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投标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投标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承担测绘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至少须持有符合要求的测绘资质。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到2026年8月17日17时00分

(二)获取方式:

1.供应商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缴费和登记工作】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QY2026-062标书费。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xy.gz.cn/);

(3)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gxzb.cn)。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当随身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文件递交事宜的,则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乡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20-82616750

电子邮件:3789019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0-83064172-8001

电子邮件:gzgx830643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