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蜜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9-11-27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碧桂园蜜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最高限价:人民币907,68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简述: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拟建设碧桂园蜜柚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针对碧桂园蜜柚小区区域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督导、垃圾分类宣传推广等服务工作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3.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服务。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其他说明:

1)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729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5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72912

邮编:511458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