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 广州市海珠区消防宣传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8-11-02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消防宣传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ZGX18GZ00ZC-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消防宣传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00000

四、采购数量: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子项目1:编号:GZGX18GZ00ZC-200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消防宣传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子项目001 、预算金额(元):5600000、数量:11. 采购内容:消防宣传体验演示设备等 数量:1批 最高限价:人民币560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六、供应商资格:1.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8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03日至2018年11月0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子项目1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消防宣传体验中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子项目001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4号联系人:林凯捷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507房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传真:无邮编:无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