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石牌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0-12-25
项目概况
  天河区石牌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6-202012-102140-0010

项目名称:天河区石牌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天河区石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间托老、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


4、其他:4.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合同以五年(2021年-2025年)为一周期,每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由区民政局统一开展服务评估,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服务机构提供声明函】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2019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四表一注)或财务报表;新机构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如为自然人,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机构提供声明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服务机构提供声明函;同时服务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3.2  不同服务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机构提供声明函】

3.3  服务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  投标截止时不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6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2 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的情形。【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或声明】

3.5  投标截止时有承接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或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电子磋商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在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

2.  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GZGX20GZ00ZC-245标书费):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3.  已成功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38200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3064172-8010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