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以下简称“项目”)。
本项目编号为:GZGX21GZ00QY-244
3.1本次废旧的催化剂为机组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模块,共416块,体积:640.24m3(1-4号机组每台约160.06m3)。经再生处理后催化剂,须供模块:416块,体积:640.24m3。再生后的催化剂计划用于招标人机组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更换。供货范围包含催化剂模块之间、模块与反应器之间的密封装置等,投标人提供的催化剂应能满足在保证脱硝性能时所需要的体积用量。投标人总的工作范围包括催化剂再生、供货、运输、指导安装、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性能试验见证等服务。
3.2供货项目:
本次采购再生层催化剂(模块:416块,体积:640.24m3):
1)再生催化剂模块四层。
2)密封装置:催化剂模块之间、催化剂模块与反应器内壁的密封装置。
3)备件:备用测试块单体24个(含外套件或插板等安装件)。
4)必要的连接件(螺栓,螺母等)。
具体内容详见《湛江电力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招标技术条件书》。
4.1本次脱硝催化剂再生采用工厂再生方式,包含催化剂运输、再生、包装、检测,并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理,报废的催化剂由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进行处理等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不可再生(不可逆中毒或破损等达到报废条件)的催化剂与运输、再生过程中损坏的催化剂,投标人必须以新催化剂等量替换补充,新催化剂的物理、化学性能参数不得低于原催化剂。
4.2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四个月内完成办理五联单,五联单办理手续完成后,投标人必须15天内,将再生的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模块,共416块,体积:640.24m3,按每台机组催化剂拆下时间段分4批次,每次模块104块,体积160.06m3装车运输至再生工厂再生、处置或储存。
4.3本次再生后的催化剂计划用于招标人机组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更换,催化剂安装前的储存由投标人负责。
4.4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到货进度要求,具体到货时间待定,以招标人发函为准,招标人提前40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确认的正式到货日期提前3天到货。
说明:如招标人需提前或延后交货工期,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
4.5催化剂再生厂家或技术来源单位应具备CNAS实验室认证或CMA计量认证资质,并对每批次的催化剂的性能进行检测,在交货时随车提供该批次催化剂的性能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湛江电力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招标技术条件书》。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内。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稳定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再生能力,本项目催化剂只接受投标人直接再生生产,不接受代工厂再生,且不接受国内催化剂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6.3投标人必须具有5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催化剂再生项目业绩,且需提供至少1台运行1年或5000小时以上的投运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提供5台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合同封面、体现承包范围合同页、体现机组容量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至少1台运行1年或5000小时以上的业主盖章投运证明材料——投运证明可以提供5台再生业绩的其中1台,也可以另外提供)。
6.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需包含处置废催化剂(废物代码:HW50:772-007-50)(提供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证复印件)。
6.5投标人或其技术来源单位必须具备脱硝催化剂检测CMA或CNAS认证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资质为技术来源单位的,需提供投标人与技术来源单位的合作协议)。
6.6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6.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提供银行或其他咨询机构出具的资信或信誉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图无经营异常信息)。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0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8.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上方式:投标人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xzb.cn)“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21-QY244标书费):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在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21-QY24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汇款)。
10、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1.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特别提醒及要求:投标人若需自行现场踏勘,应提前与招标人联系沟通,由招标人工作人员作现场安全交底,并在招标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否则擅自进入生产现场产生的后果自负。
11.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日8:30 至 9:0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暂定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楼一楼会议室。
11.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1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xzb.cn)、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www.gdydb2b.com)上发布。
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截标前登陆广东能源商务网搜索招标单号(ZJPG002929)后,点击我要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
邮 编:524099
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9- 3165551
传 真:0759- 31654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064172-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