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梅州市市级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2-05-0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埔自然资复字[2021]12号、埔自然资复字[2021]13号、埔自然资复字[2021]14号、埔自然资复字[2021]15号、埔自然资复字[2022]1号、埔自然资复字[2022]2号、埔自然资复字[2022]3号、埔自然资复字[2022]4号、蕉自然资[2021]73号、蕉自然资[2021]83号、蕉自然资[2021]84号、蕉自然资[2021]85号、华自然资[2021]57号、华自然资[2021]58号、华自然资[2021]60号、华自然资[2021]61号、华自然资[2021]62号、华自然资[2022]2号、华自然资[2022]3号、华自然资[2022]4号、华自然资[2022]5号、华自然资[2022]6号、华自然资[2022]7号、华自然资[2022]8号、华自然资[2022]11号、 华自然资[2022]12号、华自然资[2022]15号、平自然资字[2021]37号、平自然资字[2021]38号、平自然资字[2021]39号、平自然资字[2021]40号、平自然资字[2021]41号、平自然资字[2021]42号、平自然资字[2021]43号、梅市自然资梅县字[2021]9号、梅市自然资梅县字[2021]10号、梅市自然资梅县字[2021]11号、梅市自然资梅县字[2021]13号、梅市自然资梅县字[2021]14号批复立项,按省府有关文件精神,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建设资金由招标人向市级财政申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和最高投标限价

2.1 项目概况:

1)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桃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76.65亩;

2)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桃源镇桃星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82.48亩;

3)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北塘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63.14亩;

4)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坪上(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79亩;

5)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乌石(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51.76亩;

6)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大埔角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5.11亩;

7)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38.71亩;

8)2021年度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太宁(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9.02亩;

9)2021年度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大地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9.01亩;

10)2021年度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神岗村、上村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92.31亩;

11)2021年度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神岗村(瑶岭)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73亩;

12)2021年度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神岗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460亩;

13)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红光(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93.71亩;

14)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下潭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0.95亩;

15)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8.82亩;

16)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24.64亩;

17)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老楼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79.24亩;

18)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牛石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54.06亩;

19)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8.06亩;

20)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石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61.29亩;

21)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孔目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6.58亩;

22)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岗阳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03.81亩;

23)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三河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97.43亩;

24)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早成(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22.54亩;

25)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城东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01.38亩;

26)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葵富(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86.16亩;

27)2021年度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华源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88.66亩;

28)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梅东村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76.61亩;

29)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木溪村、井下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95.03亩;

30)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五福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44.17亩;

31)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潭头村等5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96.14亩;

32)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长安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21.82亩;

33)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热柘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58.94亩;

34)2021年度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89.61亩;

35)2021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山口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63.10亩;

36)2021年度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66.90亩;

37)2021年度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中和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95.90亩;

38)2021年度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金星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315.84亩;

39)2021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仙湖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59.31亩。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初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勘测、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壤检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2.2采购、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土壤检测、初步验收、验收确认、首造水田种植并报备形成水田指标、结算送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图等全部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工程的征地、移民和拆迁的实施、工程监理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

2.3计划工期:

2.3.1 勘测设计工期:合计2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测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入内。

2.3.2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6月20日,2022年08月30日前完成合同段验收,2022年09月10日前完成初步验收,2022年09月20日前提交市级验收申请资料。

2.4最高投标限价:28557.51万元(暂定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⑴ 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 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土地规划等级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

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⑺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⑻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⑼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或其他项目兼职。

⑽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⑾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量(检)员2名、安全员2名、施工员2名、资料员2名、材料员1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如有多家单位同时承担施工任务,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其中一家担任。若工程勘测和设计任务分别由2家独立法人承担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负责组织本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实施、资金支付、结算、验收及保修等,负责协调与联合体牵头人间的工作,并对勘测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于2022年5月7日~ 5月1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由牵头人单位出具)以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11)项的证明资料复印件;(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梅州嘉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105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36700350            

招标代理: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0-83064172/13640679042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