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石窟河(雁洋镇文社村段)碧道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2-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石窟河(雁洋镇文社村段)碧道工程已由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22】85号)文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2022年省级组织实施项目水利专项资金(五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长度3.93km,新建休闲绿道1.567km,新建亲水步道0.769km,改造下河步级4座,新建标识标牌7套。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地点位于梅县区雁洋镇、丙村镇

2.5工程预算价:人民币5157580.94元。

2.6建设工期:6个月(中标人必须在开工两个月内完成80%的工程形象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项目负责人1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投标登记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登记。

3.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信誉要求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8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 10 月 13 日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 11 月 03 日 10 时 15 分至2022年 11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8.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后综合评估风险后进行合理报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            

联 系 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3-258908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3064172/13640679042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诚信承诺书

致: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本公司就自愿参加梅县区石窟河(雁洋镇文社村段)碧道工程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如下,本公司: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

6、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投标文件等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7、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8、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