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增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验室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3-08-11

项目概况

增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验室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2023-144

项目名称:增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验室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增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验室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200.00元

合同包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元)
合同包一增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验室监测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334,200.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环境监测类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穗财采【2021】10号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符合穗财采【2021】10号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磋商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环境监测类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 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成功缴纳本项目磋商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磋商文件。

2)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QY2023-144标书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岗前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20-3282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020-83064172-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