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完善财政改革体制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服务管理效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的要求,现将调整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400万元。采购人(单位)在一个预算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单位)采购项目达到4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货物、服务,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400万元以上(含本数)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遵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采购起点金额、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变。

五、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热水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91
  • 项目编号:

一、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的 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热水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GZGX19GZ00QY-19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因磋商时间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更正为“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 原招标公告“九、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0日  10时00分。”更正为“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   15时00分。”。

3. 原招标公告“十一、 磋商时间:2020年1月10日  10时 00分。”更正为“十一、磋商时间:2020年1月15日   15时00分。”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  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9日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的委托,于2019年12月27日就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00,00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增城十三稳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陈宗宏

地址:新塘镇岳湖村大望田(土名)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执行12600000.00

七、评审日期:2020年01月07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晓芬,成员:陈培坚、李桂兰、彭宇、刘海熙。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三年的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金额(元):76000.00

九、评审意见(非招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增城十三稳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普通合伙);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是 ;

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12600000.00。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32858033 

传真:/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064172-801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9日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70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70(采购计划编号:440183-202001-107704-0001)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215,000
  • 采购数量:(C1202房屋租赁服务)1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GZGX19GZ00ZC-17000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11,215,000、数量:1

  1. 子项目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215,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采购人拟租赁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4号楼一楼103房,二楼全层201、202、203、204房,三楼305房,合计面积2914.09 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8 年。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服务。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供应商的资格:
  10.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 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14.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5.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7.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可现场填写)。
  1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1月8日至2020年0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19.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6日10:00。
  2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1.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16日10:00。
  22. 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3.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1月8日至2020年01月14日止。
  24.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沙园中路27号
联系人:冉小姐联系电话:020-82758322 
传真:/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9日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月3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五条 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第六条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第七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购买主体可以结合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规定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八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九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第十条 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四)融资行为;

  (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指导性目录依法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中央和省两级实行分级管理,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在本级指导性目录范围内编制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省以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编制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

  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第十四条 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已安排预算的,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第四章 购买活动的实施

  第十五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项目。

  政府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水平、流程等标准要素,应当符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相关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

  购买主体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应当符合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购买主体应当根据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第十八条 购买主体向个人购买服务,应当限于确实适宜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且由个人承接的情形,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第十九条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失信惩戒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估。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或者对部门实施的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 购买主体及财政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合同及履行

  第二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款项。

  第二十六条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

  第二十七条 承接主体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购买主体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第二十八条 承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承接主体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 承接主体可以依法依规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

  购买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承接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机制。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方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存在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购买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涉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2014年12月15日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热水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91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热水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91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热水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8万元
  • 采购数量:1批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供应商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说明: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0日   10时00分。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磋商时间:2020年1月10日    10时 00分。
  •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止。
  • 联系事项: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富园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31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坣村(GA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3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坣村(GA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3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坣村(GA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65,600.00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最高限价:人民币2,365,600.00元;  
  •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供应商的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须具备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
  •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备注: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300.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10:0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1日10:00。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8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孙田联系电话:020-82922797
传真:/邮编:511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5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5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231

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2A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2A(省网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1912-789242-0008)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重招)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 采购数量:(C99其他服务)1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救生员服务;1,060,000.00;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2A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供应商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其他说明: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人民币300.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14时30分。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磋商时间:2020年1月13日14时30分。
  •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6日止。
  • 联系事项: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77802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5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繁华路106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77802

传真:/

邮编:510000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31

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GZGX19GZ00ZC-162)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2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的委托,于2019年12月18日就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GX19GZ00ZC-1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场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0,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评标结果信息

包组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大名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泽兴;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中路黄旗广场北侧玉兰花园8号铺。

包组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赐冲;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游泳场水处理服务(包组二)/1项/服务期:1年¥394,800.00(人民币叁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包组三)/1项/服务期:1年¥289,245.36(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贰佰肆拾伍元叁角陆分)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婕;成员:贾晓滢、梁建伟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

各包组独立计算,以相应包组的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金额(元):包组二:6000.00;包组三:450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包组二)

响应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推荐排名
东莞市大名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4.0052.678.3164.981
深圳市美人鱼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2.0034.6710.0046.672
东莞市鸿大体育场馆经营有限公司0.0027.008.2535.253
深圳市蓝盟泳池桑拿设备有限公司0.0024.008.2432.244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包组三)

响应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推荐排名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26.0053.0010.0089.001
广州市同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0019.679.8029.472
广州市广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0014.679.6424.313

包组一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包组废标。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英东体育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繁华路106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4877802
传真:/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五矿地产长岭居项目二标段超前钻勘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84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五矿地产长岭居项目二标段超前钻勘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84
  • 项目名称:五矿地产长岭居项目二标段超前钻勘察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及需求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投标人的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获取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4:3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6日14:30。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止。
  • 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市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5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27

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三.四层课室教学设备采购(GZGX19GZ00QY-174)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4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的委托,于2019年12月16日就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三.四层课室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GZGX19GZ00QY-17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三.四层课室教学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4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组一:¥410,000.00元,包组二:¥25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评标结果信息

包组一: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念琴乐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小康;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88号三楼3025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包组二: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晟禾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兰英;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灵山路大灵山工业区自编82号之3。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交货期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组一:乐器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406,530.00
包组二:其他教学设备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247,000.00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练六英;成员:张慧文、袁冬冬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推荐排名
包组一:乐器类 
广州念琴乐器有限公司83.851
广州市新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6.832
广州晨星艺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65.003
包组二:其他教学设备类
广州晟禾家具有限公司93.671
广东祥源经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84.512
广东华燊家具实业有限公司79.76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号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 日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的委托,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69(采购计划编号:440183-202001-114467-0001)
  • 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00,000
  • 采购数量:(C99其他服务)1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GZGX19GZ00ZC-169001、名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12,600,000、数量:1

  1. 子项目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6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服务。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供应商的资格:
  10.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 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14.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5.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7.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可现场填写)。
  1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01月0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19.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10:00。
  2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1.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07日10:00。
  22. 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3.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01月06日止。
  24.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20-32858033
传真:/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及PC深化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7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及PC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7

2. 工程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及PC深化设计。

3.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

4. 工程范围:地块用地面积25057.28㎡,总建筑面积为112776㎡,其中计容面积为75171.84㎡,地下室面积为37604㎡ 。

5. 投资总额:人民币 182089 万元。其中,本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及PC深化设计费用限额:人民币 138 万元。

6. 招标内容: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增城区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装配式建筑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及PC深化设计工作。(详见用户需求及设计任务书)

7. 产品类型:Ⅱ类,首改族。

8. 装配指标要求:按照建筑面积100%进行装配式设计。

  • 投标人的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获取后不退。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月16日9:00~9:3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6日9:30。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止。
  • 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8118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项目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9 1226

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24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24(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1911-103364-0038)
  • 采购项目名称: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280,000.00
  • 采购数量:(C1902社会服务)1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GZGX19GZ00ZC-124001、名称: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5,800,000、数量:1

子项目2:编号:GZGX19GZ00ZC-124002、名称: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子项目002、预算金额(元):3,480,000、数量:1

  1.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永和街街道社工服务站及新庄、贤江、永岗、禾丰四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会服务。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服务。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 供应商的资格:
  9.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1.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1.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同时在投标截止日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
    1.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10.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1.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6.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备注: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300.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5日9:3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5日9:30。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81号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2980207
传真:/邮编:5107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第三方检测竞价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ZY-185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竞价采购,请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与竞价。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视频系统项目第三方检测
  2. 项目编号:GZGX19GZ00ZY-185
  3.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 本项目的邀请函;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价要求:报价采用一次性定额报价法。报价文件所报价格为完成本竞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本次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任何情况下,投标人报出的价格不得更改。
  7. 领取竞价文件:提交报价文件时办理领取。
  8. 领取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市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9.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10.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9:30
  12. 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3.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广州市邮政管理局
    1.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视频监控项目(GZGX19GZ00QY-173)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3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委托,于2019年12月12日就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3)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视频监控项目

二、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3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35万元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评标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铭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尚儒;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611号717房*。

六、报价明细

采购内容成交金额(元)总工期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视频监控项目¥346,000.00 按磋商文件要求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9年12月23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磋商小组:

负责人:吴晓青;成员:李安娜、潘意正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推荐排名
广州市铭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3.641
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80.672
广州蓝净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2.63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
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龙女士联系电话:020-83064173(8004)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三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2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三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价采购,请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与竞价。

  1. 项目名称: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三楼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72
  3.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及附件一(预算)清单。
  4.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收到本项目的邀请函。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要求:报价采用一次性定额报价法。报价文件所报价格为完成本竞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本次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任何情况下,投标人报出的价格不得更改。
  • 领取竞价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4日10:30分。
  • 领取竞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市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30。
  • 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五矿地产坪山马峦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83
  • 项目编号: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五矿地产坪山马峦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项目编号:GZGX19GZ00QY-183
  • 项目名称:五矿地产坪山马峦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内容及需求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限价:272.50万元,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投标人的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招标人处罚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具有10年(或以上)造价咨询服务经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10年(或以上)造价咨询服务经验证明复印件。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获取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9 日9:3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9日9:30。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止。
  • 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深圳市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山大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8118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04
传真:020-83064349邮编:510610
(三)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19